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及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湘大教发〔2017〕21号)第七条、第四十条有关规定,对满修读年限本科学生,学院拟对其作退学处理。因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731—58293539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201805550105 周天明
计算机学院
2025年4月15日
通知公告+
作者:日期:2025-04-14 16:17浏览数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及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湘大教发〔2017〕21号)第七条、第四十条有关规定,对满修读年限本科学生,学院拟对其作退学处理。因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如有异议,请书面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731—58293539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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